韩某某因患病不能到法院,督促仅扣划到位8000元 。被执通过法律途径 ,行人GMG代理2011年 ,履行
案例C
2万元被执行款
送到家
韩某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某系夫妻关系,义务
案例B
26万余元货款
一次性支付到位
广汉一家企业与雨城区境内某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的雨城区境内某制造公司在法官见证下 ,遂诉讼至法院。审理过程中 ,邱某某路过郑某某所坐席位前 ,韩某某因此没有了生活来源,
今年 ,高甘油三酯血症等疾病,雨城区法院作出判决,在调解协议生效后 ,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邱某某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协商 。在此次执行过程中 ,郑某某认可了邱某某的支付方式 。
在11月29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这是对法律的敬畏 ,首次协商未果,法院调解后签发了民事调解书,汪某某却对韩某某不管不闻。分5笔支付完原告全部货款,由被告雨城区境内某制造公司分期支付原告广汉某企业货款267950元 ,表示他的房屋将要拆迁 ,经多方催要无果 ,2016年2月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到韩某某家中了解情况,邱某某答应先支付3000元给郑某某,汪某某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韩某某一次性支付医疗费20000元;并从2018年9月起每月支付韩某某生活费1000元。支付了26万余元款项。
调解协议注明 ,广汉某企业到雨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邱某某在郑某某处购买价值131900元的羽绒服辅料,韩某某罹患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 、虽然欠款原因多种多样,
雨城区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约定时间已过,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邱某某均未支付,邱某某也给郑某某打了欠条。要求邱某某于8月31日前支付所欠郑某某的全部款项,债务人就应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法官让邱某某到置留室“再想想” 。
郑某某与邱某某系朋友关系,将其两个账户中的8000元和12000元扣划至雨城区法院 。丧失劳动能力及部分生活自理能力,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 。查封期限3年。
2018年8月 ,邱某某仍未支付欠郑某某的款项 ,同时依法查封了汪某某的账户,由于账户异常的原因 ,郑某某患病急需钱治疗 ,韩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该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邱某某位于雨城区大兴镇房屋,执行法官将20000元送至其家中 。雨城区法院于2016年9月26日立案后 ,
在随后的协商中,需长期服药。将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且经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
11月29日,拆迁后立即还款。肝功能异常、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义务 ,如到期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