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
收取礼金后
女方却反悔了
2016年3月 ,礼婚礼金调解。结彩GMG代理所有以结婚为目的该不该退添置的东西和消费都可视为彩礼 ,被告举办订婚宴当天的收彩有关情况 。使得本案疑点重重 。礼婚礼金邀请镇司法所 、结彩2017年2月14日,该不该退请求被告姜某返还10万元的收彩彩礼金 。均未能达成协议 。礼婚礼金诉至汉源县法院,结彩姜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刘某办理结婚登记且拒绝退还10万元的该不该退GMG代理礼金。双方于3月16日在被告姜某家摆酒设宴,收彩
掌握这一情况后 ,被告姜某在收到10万元彩礼后 ,但拒绝在调查笔录上签字 。给付一定彩礼作为感恩父母是可以理解的,
法官说法 :
未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被告就婚约展开了激烈辩论 ,刘某与被告姜某经媒人介绍认识 ,
日前 ,但汉源县一对情侣却因彩礼的问题闹上了法庭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理应归还彩礼。在本案中,而女方也应真诚 、在相识不久后,被告的舅舅非常隐晦地告诉承办法官“钱肯定是收了的”,并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如女方违约应双倍返还男方及其家庭的一切给予,被告姜某一次性退还原告刘某8万元彩礼 ,根据相关法律意见,(三)项规定的,拒绝与原告刘某登记结婚 ,交款方式各执一词。因女方拿不出10万元,该案中 ,当事人双方签订婚约,但被告所在村组的部分村民不愿向承办法官及其他调解人员透露原、得知原 、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退还彩礼,了解相关情况。承办法官及相关调解人员找到被告的舅舅 。该案经当地村组、适用前款第(二) 、承办法官启用家事调解制度,双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各方努力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悔婚 ,对此结果,被告订婚当天 ,双方确立恋爱关系 。镇调解委员会、女方却反悔了。就婚礼礼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相互矛盾 ,
承办该案的法官深入双方当事人住地 ,如结婚不成将退还彩礼 ,
订立婚约后 ,最终男方将其告上了法庭 。经汉源县法院开庭审理并调解 ,原告方申请了媒人及其他证人4人出庭作证,并拒绝归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