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明
随后,
判决 双方签订合同无效
汉源法院审理认为 ,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被告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明确约定了药材公司将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中药材的初加工,这家药材公司与顾某某协商终止合同事宜,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重新约定租期和租金。原告顾某某作为甲方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并且双方也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仓储等,但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近日,顾某某将此事诉至汉源法院,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
将永久基本农田转租为非农用途 ,且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原告顾某某超租期间的费用,原告 、于2021年11月通知顾某某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约束力,乙方转租的地块主要用于中药材初加工 ,农田水利用地 、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二十余万元。故参照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土地占用费。烘干 、并在《告知书》中明确了超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药材公司承担。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原告、